HKARA 出席 04Mar.2002會議之 代表會後拙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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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項目 | 內容 | 初步回應 | 其他 |
| 1. | 確認上次會議紀錄 | 有代表要求刪除會議紀錄內第4.1項之部份內容 | 刪改後確認會議紀錄。 |
| 2. | 關於本港牌照持有人與國內及澳門"互惠" | OFTA代表回覆已與國內有關單位商討,除因國內有5個級別與本港之3個級別對照需商討外,其他事項已達共識。 | 不久內將可落實與國內"互惠"。已致函澳門相關政府機構則尚未有回應。 |
| 3. |
與歐盟間之業餘無線電試証書互相"承認" |
OFTA代表回覆已透過"SITB"溝通、討論,並已得到良好回應。 | |
| 4. |
中繼站互相連結 | OFTA會按個別申請情況考慮 | 有代表指分兩部份:-
希望首先批准用互聯網與美、英國、澳洲無線器材連結。其次批准本地中繼站間互相連結。 |
| 5. | 分配100GHz以上給業餘衛星通訊 | 參照上次之會議紀錄13.1項,OFTA代表詢問在座出席者有沒有使用100GHz經驗 | 在座出席者沒有回應。 |
| 6. | 2002年尾RSAC、2003年 WRC國際會議之安排 | OFTA將會在與業餘無線電界聯席會議內,新增討論該等會議有關業餘頻段之相關事項 | |
| 7. | 安排業餘業餘無線代表出席RSAC("本地無電頻譜會議") | 有代表要提出以"Harts"為唯一代全港之業餘無線電界出席該等會議。本會HKARA建議輪任出席,並需在會前、後要公開與其他業餘無線電組織協商及�應齱F再者同好有權不參與任何業餘無線電組織,而在座各業餘無線電組織會員人數總和亦不足持牌同好若干成數,建議出席代表應以廣範、公平及公開之原則為本,並建議爭取多開席位,讓同好參與有關徹身權益會議。 | OFTA指會持平及公開為基礎,RSAC會議並非單一議籍,可一個以上代表出席;為觀察員。
有出席是次業餘組識代表強烈反對本會HKARA之建議及業餘無線電界以觀察員身份出籍,並稱"Harts"有代表全港所有業餘無線電界的資格。 |
| 8. | 業餘無線電頻譜改動 | 暫沒改動 | |
| 9. | 其他事項 | 有代表提議在將更新之智能身份証內加入業餘無線牌照資料。OFTA謂會考慮可行性。
有代表感謝OFTA超快審批數天前才提交之活動准許申請,及感謝昨天投訴共7個中繼站受干擾,RMU之快速反應。 本會HKARA補充上次會議要求OFTA考慮增加業餘無線電牌照上之通訊制式種類,並向OFTA提供外國業餘無線電散亂頻譜通訊模式的參考資料。詢問本會HKARA上次會議提出增設豁免牌照,讓公眾免牌可使用使用UHF頻段"FRS"無線電之進度。OFTA回應正在評估中,可行性頗高,並會在下次會議公布。 有代表詢間本地430MHz頻之資料。OFTA指得到國內有關政府部門回應國內沒開放430MHz頻段作業餘頻使用,可能是有少數個別地區使用,並補充該單位不建議讓業餘同好使用430MHz段。 |